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nei) 的所有城填用人單位,包括企業(ye) (國有、集體(ti) 、股份製、外商投資、私營等企業(ye)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職工等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交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以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為(wei) 基數,繳費率為(wei) 7.5%。職工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為(wei) 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單位在某段時間沒有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從(cong) 未繳納的次月起,醫保中心停止該單位人員醫療費用的支付。
▲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劃分和個(ge) 人帳戶的建立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與(yu) 個(ge) 人帳戶構成,實行社會(hui) 統籌和個(ge) 人帳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為(wei) 兩(liang) 部分,一部分用於(yu) 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用於(yu) 劃入個(ge) 人帳戶。
個(ge) 人帳戶由兩(liang) 部分組成:(1)參保職工個(ge) 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ge) 人帳戶。(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wei) 基數,按參保職工的年齡分段計入個(ge) 人帳戶。30歲以下的職工計入1.2%;46歲以上職工計入1.4%;退休人員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費3.6%劃入。在職職工實足年齡的確定按年度計算。
▲ 個(ge) 人帳戶的管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製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帳戶結算卡》。醫保中心為(wei) 參保職工建立個(ge) 人帳戶並按用人單位繳費的進度和金額按月計入到職工的個(ge) 人帳戶中。參保人員的個(ge) 人帳戶本金和利息為(wei) 職工個(ge) 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但隻能用於(yu) 基本醫療,不得提取現金。
▲ 參保人員在變更工作單位、退休(職)與(yu) 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如何辦理?
參保職工變更工作單位時,應到醫保中心辦理相應的醫療保險轉移手續,《醫保證》和《醫保卡》隨同本人關(guan) 係轉移。
參保職工退休(職)時,用人單位在辦理退休(職)手續後,應到醫保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從(cong) 批準的次月起,個(ge) 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並相應地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職工與(yu) 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勞動關(guan) 係終止或解除生效後5日內(nei) ,到醫保中心辦理有關(guan) 停保手續。重新就業(ye) 的,由用人單位續辦參保手續,待業(ye) 期間,如個(ge) 人醫療帳戶資金有結餘(yu) 者,可繼續使用至完。
▲ 參保職工在本市就醫時,其門診及住院如何結算?
參保職工在已聯網的定點醫院和藥店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從(cong) 《醫保卡》上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一律現金支付,個(ge) 人帳戶實行超支自理。
參保職工住院時,須向醫院繳納自費預付金,包括起付金、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以及特殊用藥中應負擔的比例、自費藥品費、自費診療項目、各分段中個(ge) 人應承擔的費用等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費用。自費預付金用完後,病人必須及時補繳。
住院醫療費中屬於(yu) 病人自付的部分,出院時醫院先與(yu) 個(ge) 人結算,屬於(yu) 醫保中心支付的部分,出院後醫院與(yu) 醫保中心結算。
▲ 病人如何轉外地就醫?
病人因病情和醫院條件所限確需轉自貢市以外的醫院治療的,嚴(yan) 格執行逐級轉診製度,持醫院開出的轉院證明和病人單位介紹信報各醫保中心批準方可,急診病人可後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