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wei) 加強醫保、新農(nong) 合的管理,保證醫保、新農(nong) 合基金的安全使用,市中醫院出台了《關(guan) 於(yu) 醫保、新農(nong) 合違規處理的補充規定》。
《規定》明確指出,醫療過程中出現違反醫療、醫保、新農(nong) 合政策和相關(guan) 規定,未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的“四合理”原則、出現冒名住院和診斷信息錄入不完整等情況時,將對相應科室和個(ge) 人采取懲罰措施。
(江穎藝)